2016年10月7日 星期五

最近期職場上吵得沸沸揚揚的話題就是關於到底什麼是「一例一休」、「週休兩例」、「7天法定休假日」呢?這其中到底有什麼關係呢?其實延燒一個多月來,相信很多人對這兩個《勞基法》修法版本的內容差異,依舊看得霧煞煞。即使立法院還未三讀通過最終版本,日前卻已經傳出有國道客運以及公路客運業者為了因應修法後無論哪個版本都可能面臨的人力調度不足,不僅無法在連續假日交通尖峰加班疏運,甚至打算減班,而首當其衝的,可能便是交通已經不方便的偏鄉地區。到底這項法條修正,未來會對企業與工作者帶來什麼衝擊?
如果執行一例一休,其實跟現在的周休二差不多,也沒放這七天假。至於七休一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說來說去針對企業主當然要保護它的營運獲利,對勞工而言也要保障勞方的休假權益,如何在這中間取的一個平衡,這就考驗政府的智慧。就工時來說,台灣的工時在2015年僅次於墨西哥,全世界第二高,但是所換取的薪資所的和物價比,卻是落差越來越大,如果再把7天法定假日也砍了,那真比廉價勞工還廉價,最後出走到國外去當台勞,現在已經有明顯的跡象,之後只會變得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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